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繼續聆訊,傳召身兼葵聯邨二期工程主管,以及啟晴邨第一和二座監工的何標記員工黃貴雄作供。他在作供時承認,在鉛水風波前,自己並不知道錫條及錫線成份有別,又指以往只是憑直覺作出判斷。

黃貴雄表示,他是在啟晴邨工程後期,才獲老闆何文標授權,填表申請訂購焊料,以往沒有這方面的經驗;故他在參考啟晴邨其他座數的做法後,憑觀察和直覺判斷焊接幼身銅喉時,要選用錫條作為焊料。他又說,葵聯二期亦有選用錫條,但不知道用於工程的錫條或許含鉛,也不知焊料必須無鉛。

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,在聆訊上向黃貴雄提問:是否有份決定預訂哪款焊料供預製組件使用;黃貴雄表示自己沒有參與其中,亦不知道由誰人負責。此外,委員會公開焊料供應商提供的發票,指啟晴邨每座平均使用約50綑FRY無鉛焊料但葵聯二期每座卻只用了10,質疑數字相差太大:但黃貴雄認為是供應商單據不齊全。

黃貴雄曾經為將軍澳善明邨,以及元州邨五期的地盤擔任監工,但當時的食水喉已附帶焊料,毋須另外訂購。